正在进行线下海选的《中国好声音》第五季,遭遇了节目开播以来最大的版权纷争。
1月20日,唐德影视宣布与《TheVoiceof……》的模式创造者、拥有人Talpa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1月27日晚,Talpa公司发表声明,称已在1月22日向灿星的母公司星空华文传媒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昨天,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Talpa公司“单方面撕毁合约”,并不排除“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这个夏天,《中国好声音》还会如约而至吗?
争议
“好声音”到底是谁的?
2011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公司手中买断其在中国的独家发行权,将其制作权授予灿星公司。自从2012年7月第一季开播以来,《中国好声音》创造了一系列奇迹:开播四季,始终蝉联周五所有时段收视冠军;第一季“好声音”更是取得5.308%的超高收视率,成为中国内地电视史上首播收视率最高的综艺节目。
早在2014年,灿星公司就被曝出只买了4年的版权,Talpa“好声音”版权已被国内某A股上市公司购买。到了2015年又出现类似的声音,灿星公司两次均辟谣称,自己是“三年一签”,2014年已续签到第六季。灿星公司曾表示,他们拿到的是优先购买权,“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
据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介绍,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合同期内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在原有合同到期后,如果第三方给出的合作条件更优,优先购买权可能丧失。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虽然有“三年一签”的优先续约,但节目是否能再播却仍需双方每年一商量,“优先购买权本身就存在风险。”
今天,唐德公司将正式与Talpa公司签约。对此,灿星公司发表声明,对Talpa公司“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表示遗憾,但依然希望与Talpa公司最终达成友好合作。同时,灿星方面也向唐德公司发去律师函。而星空华文传媒已启动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拟将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
原因
“没想到蛋糕做这么大”
2012年,灿星公司向Talpa公司支付了节目模式费,约合200多万元人民币。2013年,灿星公司与Talpa公司就《TheVoice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1亿元购买《TheVoice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涨到每年1亿元人民币。面对Talpa公司飙升数十倍的模式费报价,灿星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