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2015年组织开展了仿真饰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仿真类耳饰、项饰、手饰进行了检测,发现59批次产品中,有23批次不合格,存在重金属超标。有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据了解,本次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仿真类耳饰、项饰、手饰的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溶出量、总镉、总铅、总汞、总砷和六价铬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共抽查了21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59批次产品,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产品23批次,占比近四成。记者在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单中看到,这23批次饰品主要是因为总镉和总铅项目不合格,包括耳钉、耳环、耳坠、戒指、手链、锁骨链等,有些产品的包装甚至标明为“一等品”,如义乌花之钻饰品厂生产、深圳市南山区兴兴快乐饰品店销售的潮流风耳环总镉项目不合格,该款产品型号规格等级为“一等品”。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有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科学研究表明,摄入过量的铅会导致人体贫血,对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健康危害尤为严重,如可能导致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下降等;镉毒进入人体后极难排泄,会储存在人的肾脏皮质、肝、胰、肾上腺等器官中,干扰肾及生殖功能。镉也会取代骨骼中的钙,使骨骼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造成疼痛,氯化镉与硫化镉都是医学界证实的致癌物。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予以处理。该局还提醒,深圳市仿真饰品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产品标识要完整;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