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
会议提出,首先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行为。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短板就在于保护不力。”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说,今年该中心进行的一项知识产权实力评估表明,在全球40个创新和知识产权实力比较强的国家中,我国的知识产权效益和能力位居前列,但知识产权环境排在30多位。
他表示,知识产权保护这个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直接影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和应用,更影响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判处的侵权赔偿额度低,有的甚至不能填平权利人的损失,且落实执行困难,难以起到惩戒和威慑作用。当前,业内人士普遍呼吁施行惩罚性赔偿。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就强化了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草案,故意侵犯专利权的,人民法院最高可判定给予权利人500万元赔偿款。“十二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亮点之一就是在灯具企业集中地广东中山、纺织企业集中地江苏南通等产业集聚区设立了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时间短、成本低、难度小,深受企业的欢迎,也为当地产业发展营造了更好的环境。韩秀成介绍,今后,我国还计划逐步增加产业集中地区的快速维权中心。
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费用也会对创新产生影响。尽管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专利审查周期并不算长。但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当然希望专利审查周期越短越好。专利审查部门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将审查周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通过推广在线申请、登记等方式节省专利申请人的时间。同时,合理设置流程,最大限度降低专利申请费用。
我国的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参考了国际经验。尽管单项专利的费用并不算高,但对于一些专利大户——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来说,每年的专利维护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韩秀成表示,这次常务会议提出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意义重大,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落实,积极研究相应政策措施,精准减负,让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创新成果,得到充分的政策支持,让该减下来的费用坚决减下来,激发创新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当前,“互联网+”不断催生新的商业形态,对知识产权领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子商务集中的地方如浙江省等地,每年产生数万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韩秀成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当地企业和政府也正在研究建立大数据,整合电商、执法者、消费者等多方面的资源,建设专利保护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根据常务会议的部署,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和运营交易服务平台,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
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要落在运用上。韩秀成说,一些财政资助的政府项目掌握的基础性、公益性专利信息,公开程度还远远不够。下一步,政府应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这些信息,促进专利信息的进一步应用。同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运用,充分发挥其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