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是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并未生产过产品批号为20150125、规格为30mg×100片的苯巴比妥片,广大市民购买此药请注意核查,若发现假药请向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广西玉林查获一批假药云鹏药业产品赫然在列
9月22日,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一封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请求协查苯巴比妥片有关情况的函》,该函明确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制售假药案件时,查处了涉及标示生产企业为“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的“苯巴比妥片”一批。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恳请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核实“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是否为合法企业”、该公司是否生产过产品批号为20150125、规格为30㎎×100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4023928的苯巴比妥片”,并随函寄来药品的样品,希望核查“随函所附的样品苯巴比妥片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为该公司包装、标签、说明书”。
药监局协查结果表明该“样品”系假冒产品
接到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来的协查函后,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随即安排稽查科前往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10月5日,云鹏制药有限公司质检科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由于随函所寄样品只有一瓶,做其他项目后数量减少,破碎度指标未做检测,但所寄样品化学鉴别、液相鉴别、溶出度、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等指标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规定。
同时,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调查结果证实,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是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并未生产过产品批号为20150125、规格为30㎎×100片的苯巴比妥片;且随函所附的样品苯巴比妥片包装、标签、说明书与该公司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与此同时,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查函进行回复:经过调查,我们对山西云鹏制药厂内的多批次药品进行了抽查,并未发现广西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函寄来的药品批次。同时,随函寄来的药品样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与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均有出入。因此,确定随函所寄药品样品的同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企业开展打假行动市民还需擦亮双眼
“本公司从未生产过核查函中提到的假冒伪劣苯巴比妥片,此前也从未发现过有不法分子假冒生产假药的现象。”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苯巴比妥片作为获得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医药类产品,虽然受到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具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但是苯巴比妥片还不具有市场号召力,无法凭借品牌本身的力量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回击;另一方面,虽然山西云鹏经过几十年努力,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但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冒用该公司的品牌和包装,不仅严重损坏了公司声誉,也极大危害了消费者健康。
该负责人表示,为保护山西云鹏制药的品牌形象,同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将开展打假行动,在各网站对药品的生产包装、重量、颜色、外形、条形码做出明确区分,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擦亮双眼,谨防上当。他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查询,也可拨打9500111进行查询;还可以编辑药品或商品包装上的监管码,发送至106695001111查询药品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