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开始审查有关传统知识保护与管理的法案草案,而专家们则对在传统知识上设定垄断权并将其归入知识产权的一个类型发出警告。
该法案草案由科钦科技大学大学间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N.S.Gopalakrishnan博士领导的六人委员会起草,建议在村级和区级按照生物多样性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组成保护传统知识人民信托委员会。该法案已经提交至法律部审查。
印度专利局的前审查官,现在是印度科学与工业理事会(CSIR)国家学科科学与技术研究所的一名科学家的R.S.PraveenRaj说,“我们在创设可登记的传统知识权时应该谨慎”。
他说,如果将传统知识与专利局共享,使用“事先同意”和“获取与利益共享”理念将社区拥有的传统知识以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的形式入法,对于这些社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TKDL的目的是阻止传统知识的盗用,包含基于阿育吠陀,尤乃尼,悉达和瑜伽的约20800种类型。印度与欧洲专利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签订了一份获取协议,前提是数据库仅供搜索和审查使用。Raj博士说,“这给私人利用传统知识留下了空间,只要进行表面的改变就行了”。
备案系统
在写给政府的信中,Raj博士提出建立一个传统知识备案系统,以便查询哪里可以获得这样的传统知识,拥有传统知识的社区,传统知识的性质以及可能的社区议定书。他说,“社区应该有权利用基于它们的传统知识获得的创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并且建立它们自己的组织或者信托委员会以与潜在客户谈判”。
专家们说,保护传统知识的法律应该建立在2008年的《喀拉拉邦知识产权政策》的基础之上,该政策试图将所有的传统知识归入“共同知识”领域,而不是公共领域。根据该政策,社区或者家庭监护人将对属于它们的知识拥有权利,而其他的传统知识则属国家所有。
所有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将获得“共同许可”,权利持有人允许他人非商业目的使用这些知识。“共同”的概念就是为了确保激励研究不会导致专有权的激增。(编译自thehin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