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期餐饮常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结果公告,四批次不合格食品被依法查处,并分别处以行政罚款。
根据山东省餐饮服务环节常规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临沂市第一期餐饮常规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52批次。其中,平邑、费县等县区的四家餐馆生产或销售的馒头、麻辣笋丝、中达酱菜、单饼抽检不合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四家餐饮单位被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行政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平邑蒙山度假村有限公司销售的馒头、蒙阴县类家馆饭店销售的单饼因铝残留量不合格被查处。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全市正在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确定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膨化食品、小麦粉、小麦粉制品、焙烤食品;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的小麦粉制品、焙烤食品、油炸小麦粉制品等品种列为年度重点抽检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周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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