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电视购物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的长效机制,大连市工商局近期发布广告监测警示公告,警示广大消费者。
大连市工商局在监测中发现我市部分媒体发布的下列产品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予以警示公告:
1、肝肾滋药品广告(生产单位:江西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每天早一次、晚一次,三、五天尿路感染就好了”、“可以让高血压、糖尿病等中老年慢性疾病彻底康复”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并且含有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类型:广播类媒体。
2、袁氏鹿茸洋参片药品广告(生产单位: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多数患者当天见效,7天激情四射”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类型:平面媒体。
3、麦迪格塑形组合医疗器械广告(销售商:大连麦迪格眼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麦迪格(国际)眼视光中心”、“美国麦迪格(大连)眼视光中心”、“近视患者经过专业的检测后,数据直接发往美国。美国专家根据近视患者的眼部数据,为患者精心设计,并由美国直接寄回中国,从而确保每一位近视患者获得最佳的近视矫治效果”等虚假内容,属虚假宣传行为。发布媒体类型:平面媒体。
4、虫草洋参片药品广告(生产单位: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用了一周血糖降下来了,脚溃烂现象消失了”等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内容,并利用某糖尿病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类型:广播类媒体。
5、龙心口服液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单位:济宁华能生科医药保健品厂)。该广告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宣称“产品为清华大学研制的专治心脑血管特效药,专治脑动脉硬化、颈动脉斑块、脑血栓、……小中风、老年痴呆等脑病;心脏供血不足、房颤……左心室肥厚等心脏病;三高症、四高症等病”,并含有“我老伴儿患有心梗,血管多处斑块,2个支架,吃药1个月后,头昏迷糊症状减轻,5个月后去医院检查,2个斑块没有了”等利用消费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类型:广播类媒体。
6、益安宁丸药品广告(生产单位: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一周期心肌供血量增加……;二周期,冠状动脉打通……冠心病全面康复;三周期,几年、几十年的心肌缺血,心慌等各种以及病都能实现康复。”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并含有“老伴儿患有心脏病十几年,大夫建议搭桥手术,吃了益安宁丸,可以爬山锻炼、旅游。”等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类型:电视类媒体。
7、舒尼迩滴耳油药品广告(生产单位: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滴上几滴耳,短短几分钟就能感觉到,耳朵顿时就不那么响了,听东西马上清楚了。轻则几天,重则1个周期,……蝉鸣、风啸消失,耳蜗清爽,听力增加……只要还有1%的音感,就能恢复正常听力”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电视类媒体、平面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