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今天下发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通知要求2015年7月31日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通知明确,我国目前网络音乐作品传播比较混乱,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现象比较普遍,有法不依状况比较严重,创作者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通知指出,为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版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自2015年7月起,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通知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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