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彦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洪律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伟律师
众所周知,自2013年天水籍社会名人潘石屹宣布为家乡的苹果代言以来,围绕着“潘苹果”这一商标,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市场,鱼目混珠的乱象一直不断。这一饱含潘石屹先生乡梓之情的优势品牌该如何杀出一条血路呢?近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北京天彦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洪律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伟律师,及天水花牛苹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
作为新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专家,谈到潘苹果商标的问题,二位律师表示:无论从产品质量、种植技术、生态标准、物流储藏等多方面考量,“潘苹果”商标的首先使用者及首家申请注册者,天水花牛苹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出产的“潘苹果”系列产品,无疑最能代表“潘苹果”这一饱含乡情的品牌。
对此,天水花牛苹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作为天水市的果品领域领军企业,天水花牛苹果集团不仅拥有万亩生态种植基地、万吨级气调保鲜冷库等过硬的硬件设施,更是一直秉承先进的产品与生产理念。从分级种植管理,到分级采摘、分级收购,再到分级、分时仓储,天水花牛苹果集团形成了完整的科学化产业链,再加上精密的农超对接体系与天水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获得了潘石屹先生的独家公益代言的天水花牛苹果集团打造了一系列优质苹果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极佳反响,产销两旺。
最后,两位律师建议,要想实现“潘苹果”商标的正本清源,规范化才是问题的关键。“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天水花牛苹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花牛集团)是“潘苹果”商标的首先使用者与注册者,在注册过程中应享有优先权。”而天水花牛苹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更是表示,公司将保留就相关问题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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