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吉祥物“小兵仔”形象已获得商标注册证 别被胡辣汤“辣了嘴”,别被肉夹馍“夹了头” 新专利让表带为Apple Watch提供双重保护 抗癌药降价背后:专利之惑与高价之困 破遇冷魔咒 安徽蚌埠市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59批次 不合格2批次 上海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批次不合格 老字号被傍屡禁不止:一得阁文化恶意注册商标被判无效 新的知识产权货币化模式将减少对诉讼的依赖 陕西澄城县教科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网红经济”是对诚信社会的一种考验 广东广州楚颜化妆品公司被责令整改 染发剂多次被曝不合格 高管证实苹果将进入原创影视领域 正筹划购买版权 “苏泊尔”在北京起诉30余商户 厦门大学:打造知识产权特色教研基地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餐饮食品33批次 不合格3批次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梭子蟹、鲜鸭蛋等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吉林举办全省专利执法培训班 “你说了我就删”——网络的“侵权免责”引争议 智利成立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区工商局2017年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成效明显 2021年越南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工作总结 广西南宁市珍惠林贸易公司产品不合格 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为科技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山东东营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打造消费者满意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老姜等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文本和数据挖掘即新型阅读 首届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将开幕 国家版权局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突出网络监管健全侵权查处机制 国际组织合作举办非洲版权和邻接权问题高级别会议 苹果申请扬声器新专利:重低音党的福音 四川南充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从“拼多多”谈正规金融主体品牌塑造 市场监管总局就《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移动专利实力不断提升 人参片、紫苏子……山东济宁这8家药房在售药品抽检不合格 加拿大工业品外观设计制度的十大变化 工作网一周舆情热点事件盘点(5月13日至5月19日) 网购平台打假首案的示范意义 体育赛事直播有关版权保护问题的再思考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批次花生米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9个批次儿童用品产品抽查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85号) 格鲁吉亚庆祝其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3周年 操场案改编为电影需获授权吗? “秋季农资打假下乡”启动 江苏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486批次 不合格5批次 上海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2批次不合格 重庆市酉阳县市场监管局抽检:2批次白酒(玉米酒)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俄罗斯企业延长反盗版合作备忘录并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 我国加大抗癌药研发力度 推动专利药供应保障

依法规制权利滥用刻不容缓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组织召开筹备会议,正式启动《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该指南将针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细化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特别是对于何种情形可以主张豁免给出具体规定。

目前在我国以及国际市场上,知识产权的拥有人,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技术密集型产业,如信息与通讯、医药、医疗器械、汽车、农机、种业等是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高发区。此前,国家发改委调查“IDC垄断案”“高通垄断案”,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反垄断调查案,均属于反知识产权垄断和滥用行为,对这些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和执法意义重大。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既是鼓励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鼓励技术进步的重要基石。在中国经济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进程中,能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至关重要。因此,加强知识产权至关重要,但同时,不当利用专利权抬高创新门槛、攫取垄断利益等问题也不容忽视。这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阻挡新兴企业进入相关竞争领域,或者利用独有的专利权垄断市场,抬高产品和服务价格。如有的企业拥有大量专利,令后进企业难以与之进行正常竞争。还有的企业在保护期结束后,仍然以技术升级、更新换代为名,继续把持市场垄断地位和价格优势。凡此种种,不仅让消费者权益受损,也阻碍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通俗地讲,滥用知识产权导致的后果大多是垄断,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垄断市场难免会出现霸王条款、店大欺客的现象。尤其是一些跨国公司,经常利用其知识产权领域的比较优势,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市场的手段。对此,有专家认为,对一些特别大的企业来讲,应该有社会责任和担当,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要注意到知识产权也要有利于便捷的传播。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随着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突出,合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和社会公益的难度不断增加。在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也较多。知识产权赋予创新成果财产权,赋予创新主体对创新成果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以及通过成果转移转化获取收益的权利,同时,通过依法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来激励人们发明创新。一方面,从知识的创造者角度看,任何创新都意味着资产专用性的先期投资,投资回报具有高度的可控性和独占性时,才能形成强大的激励;另一方面,知识具有相容性、共享性的固有属性,难以独占全部的创新成果,因此,不能以绝对的私权属性排除公共利益的实现,这也是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独特性。也就是说,在专利保护与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应通过法律规范加以平衡。既不能听凭知识产权被抄袭模仿,打击技术创新积极性,也不能任由厂商滥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限制竞争,有损公众利益,阻碍技术进步。如何在运用和保护中兼顾激励与平衡,是知识产权离不开的话题,也是中国知识产权由大向强转变的必由之路。(知识产权报作者吴学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