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侵权,平台能否从容脱身? 代表委员热议知识产权保护 稻香村案例受关注 “全红婵”等被抢注商标,用法律制止投机 韩都衣舍等13批次网购衣物不合格 部分品牌甲醛超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7年第27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河南三门峡市食药监局: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查处侵权盗版案获全国表彰 第三届广州市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决赛圆满收官 韩国调查团到北京秀水街考察仿冒品 安徽省马鞍山市工商局抽检:电热水袋、插座等3组样品不合格 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2553批次 不合格10批次 广东省食药监局抽检饮料64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 小米携高通签署3G/4G手机专利授权协议 国产扭扭车遭亚马逊封杀 花10万买专利仍侵权 江苏无锡出台规定:知识产权失信将进社会信用记录 黑龙江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查处 在欧洲申请专利应注意的事项(上) 遏制短视频侵权要从平台入手 陕西省质监局抽查:3批次电吹风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哈萨克斯坦引入在线提交海关监管申请的系统 33部门对海关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发展 教育部:鼓励高校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 “电商特供”,特供伪劣产品? 福建厦门召回濑尿虾等3批次不合格食品 上海市质监局抽查:3批次LED球泡灯产品不合格 浙江省绍兴柯桥持续推进商标战略 云南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玥润龙珠(生茶)”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治理网络谣言应像电商打假一样坚决 韩国原劳工诉讼原告方将申请冻结三菱重工专利 江苏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第十二届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4批次食品不合格 湖北恩施州抽检253批次食品样品 不合格2批次 恶意抢注疫情“热词”商标当罚 浙江宁波市抽检食用农产品94批次 不合格6批次 浙江抽查打火机22.6%不合格 可能造成脸部烧伤 印度专家介绍医药企业延长专利保护期的方式 江西省九江市食药监局: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最高法知产法庭敲响“4·26集中公开开庭周”第一槌 拼多多协助江苏警方破获销售盗版图书案 联手反盗版联盟打击侵权 安徽省凤台县市场监管局抽检食用农产品39批次 4批次不合格 电子前沿基金会反对日本的网站屏蔽提案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抽査可燃气体报警仪产品37批次 不合格8批次 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批次菜籽油抽检不合格 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1批次成人家具不合格 广东省广州市质监局:8批次洗衣液产品抽查不合格 江西南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12家LED企业专利概况及保护策略

国家版权局支持媒体反网络转载侵权

未经许可的网络转载,一度成为“行业惯例”,实际上这种行业惯例是处于违法状态的。传统媒体要勇于维权,维权主要靠自己。我们注意到,目前已有包括南都在内的众多媒体响应《通知》,发布反侵权公告,向网络转载侵权说“不”。对此,我们表示支持和鼓励。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

继国家版权局4月下发《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后,南方都市报随即响应国家版权局《通知》要求,公布《南方都市报版权声明》,亮明对原创内容转载使用欢迎合作、有偿使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在近日发布的《南方都市报社发布反侵权公告(第一号)》中,对5月10日—17日“凤凰新闻”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涉嫌侵权的行为予以谴责。

5月29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接受南都专访表示,我们注意到,目前已有包括南都在内的众多媒体响应《通知》,发布反侵权公告,向网络转载侵权说“不”。对此,我们表示支持和鼓励。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规范网络转载的监管力度,并将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即将启动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重拳查处一批网络转载的侵权案件。

A

未经许可的网络转载一度成“行业惯例”

南都:今年4月《通知》下发以来,政策落地效果怎么样?

段玉萍:国家版权局4月17日下发《通知》,在4月22日召开的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座谈会上,南方报业集团等90余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单位参加会议,响应《通知》要求分别签订版权合作协议。其后,很多传统媒体也发布版权声明,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版权局的监管工作。

南都:你认为《通知》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什么?

段玉萍:未经许可的网络转载,一度成为“行业惯例”,实际上这种行业惯例是处于违法状态的。国家版权局下发《通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重申网络转载的基本版权规则,明确法律责任界限,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版权意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通知》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例外情形外,任何包含了独创性劳动的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均要遵循“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这一原则在网络转载中应该得到足够重视和充分体现。

B

推动建立适合互联网特征的授权机制

南都:对这种“行业惯例”,国家版权局作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相关措施?

段玉萍:未经授权的网络转载一直是国家版权局关注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在2014年,“剑网2014”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要任务,一方面,打击未经许可通过网络转载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引导各方就依法依规进行网络转载开展合作。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就北京“一点资讯”非法转载作品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推动“今日头条”网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与传统媒体开展全面版权合作。在国家版权局的倡导和规范下,网络转载秩序有了明显改观。

6月上旬,我们将联同相关部门启动“剑网2015”专项行动,继续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要任务之一,重点还在查办案件,依法严打重罚,进一步加大对未经许可网络转载行为的规范力度,对一些典型的网络转载侵权案件进行查处曝光。

南都:从监管角度来说,治理网络转载侵权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段玉萍:法律已经很明确地规定网络媒体转载要经过权利人的授权,最大的挑战还是来自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使用的是海量信息,传播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的权利人也非常多,这种传播方式,不仅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版权保护带来挑战,也给版权部门的监管带来挑战。

南都:怎样破解这一监管难题?

段玉萍:一方面是需要传统媒体加强维权意识、主动维权,网络媒体加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权利;另一方面,要从授权模式上进行探索和突破,推动建立适合互联网特征的授权机制,促进网络海量作品的授权与使用。

南都:如何实现这样的突破?

段玉萍:现在的网络转载授权模式,基本都是点对点、一对一地授权,远不能满足网络传播海量信息、涉及大量权利人的需求。实践中,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也都呼吁通过集体授权的模式,在众多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搭建一个桥梁:传统媒体将版权交由集体管理组织行使,使用者再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获得批量授权,这种模式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

C

“传统媒体要勇于维权”

南都:传统媒体遇到网络转载侵权,普遍觉得维权比较难。目前传统媒体有哪些维权渠道?

段玉萍:传统媒体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在已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严重侵权、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传统媒体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如为了一篇文章的转载提起民事起诉,诉讼周期长,诉讼费也很高,即便打赢了官司,所获得的民事赔偿也不高。

南都:怎样让维权更便利些?

段玉萍:民事诉讼的周期较长、成本较高,而通过协商和行政投诉的方式相对更快捷一些。《通知》也提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要加强内部版权机制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对纠纷及时进行处理等。同时,版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南都:对于更好地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你有什么建议?

段玉萍:传统媒体要勇于维权,维权主要靠自己。目前,对加强版权保护,传统媒体呼吁的多,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少。建议传统媒体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的版权管理制度,加大维权力度,坚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在这个基础上,要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探索新的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对新媒体而言,要针对互联网传播的特点,积极处理投诉,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同时,探索符合网络使用需求和传播规律的授权模式。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