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风头正盛,各行业对电子商务跃跃欲试,纷纷搭建自身电商平台,但最近屡次爆出电商售假问题,尤其是化妆品电商,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电商行业自身的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将打击侵权假冒商品列为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常态化项目,明确将开展邮递、快件渠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海外代购”和“蚂蚁搬家”等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等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签署不得寄递侵权假冒商品的承诺书。
其实,快递收寄环节验视的规定早已有之,无论是《邮政法》还是《快递市场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表述,但一直没有加强快递员执行验视制度的监管条例。这次《要点》的下发,弥补了这一制度空白。快递行业增加了识别假货的新职能,为遏制假冒伪劣商品问世,又增加了一道屏障。
实际上,早在今年初,邮政行业的快递员在收件作业时,就多了一项工作——开箱(包)验视。但操作起来困难不小。老客户多数还能配合,而新客户就不太买账了。但不管怎么说,开箱验视工作基本上还是坚持下来了。
然而,电商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不能仅仅是快递公司承担责任。术业有专攻,快递员跟普通消费者一样,不可能是各类商品的防伪专家。如果要让快递业聘请防伪专家和增加防伪设备,新增成本谁来付?快递公司顶多是“例行公事”,尽量把好快递环节的监管关。工商等执法部门查处电商售假案件时,快递公司有义务积极配合执法。
但快递监管电商售假还远远不够。打击售假更应该从源头抓起。
首先,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对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者应按照相关法规严惩不贷。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食药假货,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仅应立即停产销毁,更要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电商平台或者卖家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电商平台应完善审查机制,将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挡在平台的“大门”之外。电商平台在出售所有商品前,应有商品鉴定之责。对知假售假的电商平台,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严惩不贷。
最后,作为消费者来说,在网上购买商品时也应多加甄别商品的真伪,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对身体、心灵造成伤害。
遏制直至杜绝假劣商品流向消费者,需要多方携手合作,包括健全信用体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水平等,使假冒伪劣商品没有生存的土壤。否则,再多的文件法规也难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