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场药品监管检查时发现,山西国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太原药品分公司销售的标示吉林一晟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120402,规格为每丸重9g的朱砂安神丸,属于标准[检查]项中的“重量差异”不合规产品,目前太原市食药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按劣药论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相关主体进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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