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助力中国核电“走出去”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
“市场永远都会有竞争,欧美国家也拥有先进的技术,之所以我们能够更胜一筹,关键在于我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未来,知识产权将是中国核电‘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与国外对手同台竞争的有力武器。”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经创新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核电产业链基本形成了一定规模和制造能力。通过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中国核电不仅领衔全球产业发展,也很好地融入了经济新常态之中。
据了解,我国核电发展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发展思路下,核电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不论是在自主创新方面,还是在核电产业“走出去”方面都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成果。据贺禹介绍,经过近30年不间断的发展,我国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具备了规模化发展核电的技术能力。同时,我国已形成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产能已达每年10至12台套,工程建设能力可以满足30至50台机组同时建设。贺禹告诉记者,由于在技术上领先,在罗马尼亚的新建核电项目上,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核电产品“华龙一号”已被对方政府认可,目前正在进行具体的协商和谈判。此外,在英国目前也有一个项目正在和对方就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双方有望于本月底正式签约。
贺禹表示,目前,我国核电“走出去”已具备发展基础和优势条件。首先是人才方面的优势,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在核电方面积累了一大批的工程人才、运营人才、设计人才;其次,我国的核电制造业从产能到技术等各个方面,在全球都有竞争力;再者,我国的核电在经济性上具有竞争力,在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核电‘走出去’是我国核电技术对外输出的重要标志,对我国制造业发展意义重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被国外认可,说明我们国家的科研技术制造能力达到一定水平。”贺禹说。
同时,贺禹也坦言,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核电产业方面的整体实力仍存在一定差距,他希望未来国家能够加大对核电的重视与投入力度。为此,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应建立核电自主创新的高层协调机制,加大顶层设计,明确统筹责任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同时,应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核电在我国的规模化发展。此外,贺禹还建议国家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核电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相关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驱动战略的引领下,对已引进的技术持续改进,通过“中国创造”,加快形成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特派记者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