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命名四川省泸州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截至目前,全国共11个城市获批命名。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旨在宣传典型,树立标杆,开展区域间质量对比提升。
泸州市质监局表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的获得,一是充分展示了泸州综合竞争力处于国内前列,为泸州市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得先机;二是极大提升泸州市对外形象和影响力,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将联合相关部委,对获得命名的城市从“主导产业扶持、城市骨干企业品牌培育、技术检测平台建设、质量业务服务、检验检疫通关便利、质量文化发展,以及承担国际或国内专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国家标准起草、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标准修订”等方面给予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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