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国家总局及省局监测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抽验力度;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应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严重违法药械广告品种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对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加大曝光力度。
2014年12月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083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1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73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肾丸”,其功能主治为“补肾益精,温壮元阳。用于肾精亏损,元阳不足所致的阳痿滑精,腰膝酸冷,气短神疲”。广告宣称“汉宫雄宝丸专门治疗男科第一良药、安全无毒副作用,三天有效,服药一疗程治愈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二、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哈敦海鲁木勒十三味丸”,其功能主治为“清腑热,消”粘“,止痢。用于胃肠痉挛,呕吐,腹泻,赤白痢疾”。广告宣称“祖传老蒙方,专治胃肠病,一剂药止痛止泻、二剂药敢吃敢喝、三剂药终生不犯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三、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养心定悸膏”,其功能主治为“养血益气,复脉定悸。用于气虚血少,心悸气短,盗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结”。广告宣称“国药养心膏,血栓化成水,确保血栓不再形成,心病不再犯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四、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紫灯胶囊”,其功能主治为“彝医:勒背诺,吾格且格诺。中医:温经散寒,益气活血,解痉止痛。用于颈椎病所致的颈肩疼痛”。广告宣称“续骨治颈椎、终身不受罪,根治颈椎一步到位,3天头不晕、7天肩不痛,3疗程让你脖子随便转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五、焦作市修正联盟卫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其功能主治为“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广告宣称“国药谷林风,大厂家,用疗效创造奇迹。利用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六、济南龙马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国富龙马系列治疗仪”,其适用范围为“气血闭阻、经络不通所致肌体肌肉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阳气不足脏器虚寒所致胃脘痛、腹痛、腹泻前列腺疾病”。广告中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内容。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七、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一元堂牌知本天韵胶囊”,保健功能为“抗氧化”。广告宣称“吃巢之安养已经3年,刚一养巢,老失眠、老便秘就改善了,脸色红润起来,声称不是减肥药胜似减肥药”。
八、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地奥R紫黄精片”,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彻底激发人体生命抗病潜能,消除疾病和衰老的总根源,从而达到总体调节,全面康复的神奇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