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在北京试点开出第一张电子发票。这是我国内地第一次在金融保险领域实践电子发票应用,同时标志着我国内地首次将电子发票应用到“线下”非电商业务,在电子发票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电子发票发展。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国税局、商务委、地税局、工商局联合发文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将电子发票应用到金融保险、大型零售和电信等线下领域。北京市国税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寿险企业,客户量大,信息化程度高、内部控制严格,成为此次金融保险业电子发票应用拓展的首家试点单位。
据了解,为减少对电子发票试点企业的影响,北京国税与北京地税创新合作模式,采用国、地税共用一套电子发票系统的方法。正是在这样的协助模式下,中国人寿实现公司内部业务系统和税务机关电子发票管理平台的对接,支持公司电子发票的开具、传输、查验管理等功能。试点开通后,中国人寿客户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向公司支付保险费时,可以选择使用电子发票。选择电子发票后,消费者将取得电子发票信息,随时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查验。
据了解,电子发票的应用不仅针对电子商务业务,更能够拓展到社会经济各行业,对于全面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维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强化税收征管,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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