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12月12日威海图文频道发布的养元茶广告,存在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法问题。
违法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威)食药广移字(2014)73号
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部门:
经查实,_2014_年_12月12日威海图文频道发布的养元茶广告,存在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法问题。请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章)
201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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