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河南分网12月19日消息(记者魏林甫陈保来)近日,本网接到天旺广场原商户潘某反映称:天旺广场经营方欺诈商户,暗箱操作违规经营,强行扣留其数万元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经营方收取店铺租金、推广费等相关费用时不予开具发票,公司回应漏洞百出。
天旺广场,位于郑州市东风路,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以生活型大卖场为中心,容纳购物、休闲、餐饮、娱乐等多种商业类别,为河南开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开祥置业”)开发的御龙城小区商业子项目,归属开祥置业子公司——河南天旺奥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旺奥德物业”,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现已变更为“河南天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不让续租还不退保证金商场被指欺诈商户
“合同还没有到期,他们就不让我续租了,保证金不退,合同收走了,也不让我看”,商户潘某说。
据介绍,2010年4月,潘某与天旺奥德物业签订合同,租用了天旺广场商铺。商铺位于天旺广场1楼1区26号,面积73平方米,当时租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10元。同时,潘某还缴纳了保证金。
“期间,我辛苦经营,商铺慢慢红火。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所有费用,与奥德公司续签了3年租赁合同”,潘某说。
2014年4月,正在潘某准备与奥德公司再次续签合同时,奥德公司却告知要收回店铺,另行出租。
“依照《合同法》规定,我应该享有店铺的优先续租权,因此,我找到奥德公司协商。然而,天旺广场一楼主管对我说‘如果再续签,需要交纳10万元‘好处费’,交了钱才能签合同’”,潘某说。
潘某表示:如果因地段升值等原因提高商铺租金,她能接受,现在却还要“好处费”,她坚决不能接受。因此,她多次与天旺奥德物业理论,要求天旺奥德物业归还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天旺奥德物业态度蛮横,不予理睬,交涉一直未果。
5月份,在潘某不知道的情况下,天旺奥德物业锁了她的店铺,禁止她营业。无奈之下,她2次报警,但天旺奥德物业均拒绝开门。
“当时,我商铺里还有40多万元的货”,潘某气愤的说。
直到数日后,同样在潘某不知道的情况下,奥德公司把商铺打开,清理出她所有货品。
最终,奥德公司拒绝和潘某续签合同。万般无奈,潘某只好停止续租商铺,仅要求天旺奥德物业退回3次交纳的共计26226元的保证金。
但是,经过多次交涉,直到现在,奥德公司仍拒不退回潘某的保证金。
对此,天旺奥德物业公司丁姓负责人回应称:该公司经营的商铺并非属于他们,他们只是从商铺所有者(业主)手中接过来统一出租管理,现在业主准备收回商铺转租别人,他们才终止续签合同;同时,因为商户潘某逾期占用商铺2个月,她必须交了逾期占用商铺产生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后,该公司才能退她保证金。
“因为奥德公司拒不归还我合同,蛮横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才造成商铺逾期占用,不应该由我承担逾期费用”,对于天旺奥德物业公司的说法,潘某表示质疑。
据介绍,根据《合同法》规定,相关租赁合同本来应该由商户保存当初续签《租赁合同》时,天旺奥德物业公司以“方便统一保管”为由收回了商户手中的合同。天旺奥德物业通知潘某停租店铺时,潘某要求该公司归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协商停租事宜。但是,天旺奥德物业一直拒不归还潘某合同,甚至还蛮横拒绝了潘某“只是看看合同”的要求。
天旺奥德物业为什么要收回原本属于商户的租赁合同呢?仅仅为了“方便统一保管”么?
天旺广场其他商户反映,他们手中的租赁合同同样被天旺奥德物业收走了,他们怀疑天旺奥德物业收回合同有猫腻。
郑州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2年4月10日,“天旺奥德物业”更名为“河南天旺商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旺奥德物业已不复存在。
然而,潘某表示,她并不知道“天旺奥德物业”更名的事情,一直以来,除了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外,她还把租金交给天旺奥德物业。
“天旺奥德物业已经变更名称,如果2012年4月10日以后,该公司仍然继续以‘河南天旺奥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和收取租金,那就构成诈骗了”,对此,郑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
然而,当记者要求查看与商户潘某签订的相关合同时,天旺奥德物业丁姓负责人以“合同在总经办,工作人员不在”为由予以拒绝。
收费只给收据不开发票公司回应漏洞百出
“商户交的房租和很多费用,天旺奥德物业给的是收据,不给发票”,商户潘某告诉记者。她怀疑天旺奥德物业涉嫌偷税漏税。
潘某提供的收据显示,收到的租金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收款人为李某。
据介绍,租房时,潘某和天旺奥德物业约定房租为每月每平方米110元,后升至每月每平方米200元,商铺为75平米,自2010年4月至2014年3月,她共缴纳房租数十万元。然而,天旺奥德物业给的都是收据。
同时,除房租外,天旺奥德物业还收取了商户的服务费、推广费、广告位费等其他费用,而这些费用也只是开具了收据。
“当时,我的经营服务费每月每平方10元,推广费每月每平方20元,广告位费每年不等,没开发票。其他商户也是这样,天旺广场商户近两百多家,面积数万平,得有多少钱被漏掉了”,潘某说。
对于“租金和其他费用不开发票”的问题,记者对天旺广场的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商户们证实,天旺奥德物业收取的房租和广告推广等费用,只是开了收据,没有发票。
对于“房租和其他费用不开发票”问题,天旺奥德物业丁姓经理表示:该公司只是帮助业主管理商铺出租事宜,而公司没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不能到税局开具发票;同时,商户们也同意不交税,所以他们只开具了收据。
然而,对于丁姓负责人的说法,商户们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据介绍,签合同时,对于税收问题,商户们曾咨询天旺奥德物业,该公司表示“不开正规发票就不用交税,租金还能便宜”。而为了规避责任,天旺奥德物业还诱导商户签订所谓的“自愿不交税费承诺书”。
同时,原天旺奥德物业的注册资料显示,其经营范围涵盖“租赁服务”一项。
对于事件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