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北京诚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期申请延续许可证和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且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的问题,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八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七条和《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遇宏,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七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我局决定对其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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