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彬玉轩美妆店(经营者:张书允)等3090户个体工商户,均为201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参加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但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验照材料参加验照。经我局催办公告后,当事人截止目前,仍未补办2012年度验照,也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上述当事人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曲江分局吊销3090户个体工商户名单.xls
西安市工商局曲江分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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