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从数据来看,两项指标均延续了自2011年以来的增速趋缓之势。与此同时,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快速增长。 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远超网民整体增幅。此外,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继续提升,由69.3%上升至74.5%。有关专家表示,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显得越发重要。 创新引领潮流 未必只有在乱世才出英雄,抓住了合适的机遇,赶上了行业的兴衰交替,一样能成就丰功伟绩。计算机时代造就了微软,门户时代造就了雅虎,搜索引擎时代造就了谷歌,社交时代造就了脸书,那么移动互联网时代呢? 目前,互联网应用创新前景喜人。“社交+本地+移动”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模式,SNS、微博、LBS、轻博客、移动电子商务等创新应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加上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一波波袭来,各种融合创新呈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景象。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获悉,从公司的市值或估值来看,作为中国互联网业界中坚力量的大佬们已经渐次分化成三个梯队。第一梯队被马化腾、马云和李彦宏锁定,腾讯、阿里巴巴与百度组成的“TAB”阵营已经遥遥领先于其他中国互联网企业,市值或估值从400亿至900亿美元不等。第二梯队的名单包括小米CEO雷军、丁磊、奇虎CEO周鸿祎、京东CEO刘强东、携程CEO梁建章和新浪CEO曹国伟,这些公司的市值或估值在50亿至100亿美元之间。优酷土豆CEO古永锵、搜房CEO代建功、唯品会CEO沈亚、搜狐CEO张朝阳、多玩CEO李学凌则位列第三梯队,这些公司的市值或估值在20亿至50亿美元之间。 “促成这一波大佬们势力消长的,正是近两年来在业界最为热门的移动互联网浪潮。回想十多年来互联网公司的起落浮沉,是谁做不重要,做什么很重要。”IT评论人谢文对记者表示,有些企业的商业模式很简单,没有多大创新,对产业的影响有限。综合经营能力、市场推广能力、领袖魅力成就了这些新势力,但核心竞争力不足。当中国市场饱和,这几家新势力公司冲向世界的可能比较小。谢文强调,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未来有潜力,比如高德地图、科大讯飞、豆瓣等。“豆瓣可以做得更好。”他说。 保护促进发展 与传统互联网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相比,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更加复杂,给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手机上网是移动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形式,而手机域名遭抢注成为不少企业所面临的烦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互联网的域名、商标曾引起过抢注,而现在的移动域名再次出现抢注,这跟企业的商标、著作权都会发生冲突。而根据媒体报道,早在几年前,包括如少林寺、双汇等知名单位的手机中文域名都已经为人所抢注。此外,手机上网的用户在3年内就有望超过普通互联网用户,用户数量的增多,随时随地上网的便捷,以及和其他数码设备的结合,都可能导致侵犯知识产权事件的增多。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互联网涉及面太广,对版权作品摄取更是海量,这样传统版权交易的模式就显得不适应。“在传统的版权交易模式中,版权拥有者和出版者是很清晰的,但是互联网不可能按照这一模式去运作,因此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商就面临着一种抉择,要么不涉及内容,要么铤而走险。在违法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当然后一种更有诱惑力。另一方面,我们现在整顿或者规范网络化的行为,主要是依据2006制定和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而这个条例制定的时候参考吸收了国外一些做法,但这些做法产生于上个世纪末,不是21世纪。”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刘晓军法官表示,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考虑,不管是移动网络还是非移动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还不是特别大。但是从实际操作上看,就面临着一个如何固定证据的问题。由于网络接触性强,很容易被篡改和变通,诉讼参与者在固定证据上就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显然,在互联网时代,各类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没有较为圆满的解决途径,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又将这些问题进一步放大,而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还需要在相关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报 记者 柳 鹏)
创新+保护:移动互联扛起发展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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