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监控是一项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知识产权业务。近年来,专利监控虽然也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却鲜有服务机构能提供专利监控的业务。究其原因,一般的事务所或者权利持有人能很容易辨识判断商标侵权,但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因为其技术复杂性,不经过技术分析,很难直接判断一个产品是否使用某项专利,加之多数专利并不像商标那样直接对应市场上的某种流通商品,这更增加了判断专利是否侵权的难度。笔者认为,通过对某类电子产品进行持续的市场收集、反向拆解,并建立数据库则有望解决这一难题。
对于电子产品而言,大多由芯片元器件、软件、印刷电路板、机械连接件等几部分组成。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电子产品的专利集中在芯片元器件上,因此产品侵权最大的可能性主要集中在元器件上,这类侵权虽然能够识别,但需要由专门的实验室进行反向分析并获得侵权证据。虽然实施起来较为困难并且代价不菲,但在较为成熟技术的保证下,多数情况可以获得确切证据。
近年来,尽管软件专利申请的数量越来越多,但由于开放源代码运动,以及一些软件方法存在创造性不足,这方面有价值的专利显然不及芯片及元器件上的专利多。而且对产品中的软件进行反向分析存在诸多技术门槛,也很难直观证明专利侵权,因此,这方面的反向工程尚需完善并体系化;印刷电路板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知识产权界棘手的问题,这方面的专利也比较少;而机械连接件,虽然也有较多的专利,但是这些专利都比较直观,只要进行简单拆解,一般技术人员就能进行判断。
如前所述,通过产品反向分析从产品直接取得专利侵权证据的专利侵权主要发生在芯片元器件和机械连接件上,那么对于多数电子产品,只要建立一个电子产品反向拆解数据库,就可以收集到绝大多数的专利侵权证据。该数据库的其中一部分我们称之为芯片元器件库,多数的侵权发生在上游的芯片元器件上,而电子产品的型号品牌纷繁复杂,生命周期又极短,其内部结构同质化严重,比如手机型号很多,但主要芯片的来源却有限,虽然芯片产品更新换代也较快,但是同一芯片厂商的代际产品之间多数技术是共通的。也就是说,对芯片元器件厂商的产品进行反向分析,并按技术、时代、厂商、应用进行分类,如果专利持有人有相应专利,只要根据相应的技术类别找到反向资料进行简单的对比就可以确定使用该专利的芯片及元器件产品的型号。
数据库的第二方面内容,称之为产品拆解数据,主要是对市场上采购到的电子产品进行拆解。这样的拆解比较简单,只要拆到零部件,并不需要像反向数据库那样运用实验室的技术手段对芯片内部的电路进行分析。拆解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了解机械连接件的结构及其安装方法,用于判断机械连接件专利是否被该产品使用;二是为了确认芯片零部件的型号,一旦确认了电子产品所采用的芯片元器件型号,就可以在反向数据库中查找到芯片元器件所采用的技术,用于对比专利来判断是否侵权。反过来,通过判断某一专利是否在反向数据库中被某一或几种型号的芯片元器件使用到,再在拆解数据库中查询到哪几种电子产品使用了哪些芯片元器件,这样的效果更好,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也是大有帮助。
笔者认为,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产品采购,需要派专人监控市场,了解专利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并根据其产品系列进行代表产品的采样;二是对于芯片元器件需要建立可靠的采购渠道,否则购买极少量的芯片元器件,一般的供应商不愿提供,同时这样的行为也会令人生疑;再者在拆解过程中不能轻易相信芯片背面的激光标码,因为有些芯片厂商对于供应大客户的产品会直接打上对方公司的标码,一定要拆开封装在里面的晶片发现厂商标记。对于某些习惯不标厂商标记的元器件,如LCD屏,更需要根据工艺特点来进行判断。
在拥有数据库之后,就可以开展相应技术领域的产品专利监控。首先是对专利组合进行清理,分出哪些专利体现在芯片元器件上,哪些专利是外观或者机械连接件,哪些是软件和印刷电路板,这样的分类最好以独立权利要求而不是以专利为单位进行,因为很多专利都有所谓的装置项和方法项或者以方法定义的装置项。而反向拆解所得的内容一般对应装置结构,对于电路的软件动作、算法、信号流往往要经过额外的测试工作才能确定。对于分类后描述电路、工艺结构、机械结构及方法的权利要求可以直接在反向和拆解数据库中通过上文提到的方法进行比对,确认侵权产品。对于分类筛选后的关于软件动作、算法、信号流的权利要求,因为持有相应的产品或零部件,根据装置项对比的经验和对产品的反向级别的细节了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有可能根据实验室的技术条件设计出为该权利要求量身定制的测试分析方案,并进行测试实验获得判断专利是否为产品所使用的依据。
在反向拆解数据库中进行检索,监控已分析的产品是否侵犯专利持有人专利组合中的专利,是专利监控策略的一种运用场合;另一运用场合也可以是专利持有人将自己专利组合中的优质专利进行筛选后,对每一装置项的技术领域、技术特征进行关键词描述存入数据库。在对市场上产品的持续收集拆解反向完善维护反向拆解数据库的过程中,不断有新的产品被反向拆解,其结构的关键词也被录入数据库中,当两者契合时,再由专业人员判断是否侵权,并通知权利人。这样不仅能对市场产品进行持续监控发现侵权产品,对于未被侵权的专利也是有价值的,因为通过一定时间的监控,即便没有发现侵权产品,权利人也可以知道哪些专利与市场产品渐行渐远而无保留价值;哪些专利总是与市场产品差之毫厘而失之交臂,进而对专利进行改进或者在今后申请中加以注意。(吴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