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国内两大通信巨头——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在国外的专利诉讼备受关注。3月28日,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诉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EP724旋转头数据卡专利侵权案,法国巴黎法院驳回华为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华为公司向被告中兴通讯及其法国子公司赔偿10万欧元。
“作为业界领先的两大巨头,有较强的专利意识是好的,但应该有更好的途径来解决市场竞争中的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纠纷源于竞争
“中兴通讯一直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和良性竞争。”针对此案的结果,中兴通讯有关负责人认为,电信产业目前正在步入转型期,整个产业链正在走向竞合阶段,中兴通讯愿意与产业链同行一道探索市场竞争的健康生态。
其实,双方的法律纠纷起于两年之前。2011年4月,两家同时进军欧洲市场的企业狭路相逢,华为公司先后在法国、德国对中兴通讯提起法律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华为公司的有关数据卡等技术的专利权。由此,两家企业的纠纷进入法律程序。
“为了保护我们的创新成果以及在欧洲的知识产权,华为公司不得不采取此次法律行动。我们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华为公司有关负责人在谈到此案时表示。
“专利之争实际是市场竞争的表现。”一位业界人士透露,欧洲市场正成为世界电信业巨头争夺的目标。近年来,欧洲的电信业正在走上快速发展道路,即将迎来利润丰厚的商业机遇期,世界各大电信业巨头也在不遗余力地拼抢欧洲市场。
据记者了解,在华为公司近年的发展计划中,将欧洲市场列为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的重点,计划在未来3年到5年时间内使其在欧洲地区的员工数量由现在的约7000人增至1.4万人左右。中兴通讯同样如此,从市场竞争出发,加快在欧洲的专利布局,凸显了对于欧洲市场的关注。
事实上,作为率先“走出去”的两家中国企业,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不仅已经进入全球业界前5名之列,而且在提交专利申请方面都是当之无愧的“大户”。仅来自欧洲专利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兴通讯以1184件在欧洲的专利申请数量成为第10名;华为公司则以840件在欧洲的专利申请数量名列第17名。
合作才会双赢
“创新意识与维权意识强是优势,但专利‘内斗’不值得提倡。”曹新明认为,近年来“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但这些企业之间没有知识产权联盟,交流与合作较为缺乏,联手出海者少,单打独斗者多,一旦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问题,难免将纠纷诉诸法律,引起舆论围观。
入世以来的十几年间,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日渐增强,逐渐以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竞争的利器,“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仅“十一五”期间,我国企业累计对外直接投资2289亿美元,年均增长34.3%,投资分布于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总量位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遭遇到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这些纠纷中,有美国的“337调查”,有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法律诉讼,但像华为公司与中兴通讯这样的中国企业之间在海外相互诉讼者尚不多见。
“这种诉讼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还不够成熟。”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许春明指出,“走出去”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同时企业之间没有建立专利联盟,没有形成专利池。在国外如美国、法国、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每个产业都注意建立专利联盟,形成专利池,让专利联盟中的每一家企业能够共享专利池中的专利,减少企业之间的纠纷。当然,还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谈判,以交叉许可等方式来解决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在此次专利纠纷中,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均声称自己都很重视发挥专利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但两家企业却没有针对有关专利问题坐下来进行交流和谈判。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专利纠纷虽无可厚非,但毕竟对双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消耗,如果企业能联合、集中知识产权优势资源,将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更为有利。”曹新明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