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亲眼目睹了苹果与三星之间演绎的花费数十亿美元的专利大战,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惊心动魄之余,对专利释放的巨大威力与能量产生膜拜。
还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运用专利价值的能力丝毫不亚于那些科技巨头,只是获取利益的方式备受质疑。他们在悄无声息中寻找机会,向目标对象伺机下手,并且在不经意间,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攫取利润。这种颇有些“坐收渔翁之利”意味的群体被贴上同一个标签:“专利流氓”。
事实上,“专利流氓”只是对非专利实施主体(Non-Practicing Entity简称NPE)获取利益方式的一种带有鄙夷意味的称呼。有统计数据显示,在2006年至2010年,“专利流氓”通过收购专利,进而对目标群体发起的专利诉讼,每件专利所能获得的平均损害赔偿金额为690万美元,是实体企业的平均损害赔偿金数额340万美元的两倍,而随着“专利流氓”队伍的日益庞大,各国的专利诉讼数量也在大幅增加。
有关专家表示,不少人笼统地将NPE理解为“专利流氓”,这样的理解实际上是存在误区的,根据其不同的运营模式,NPE的角色定位也有所区分,这也是业界对NPE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针对NPE的潜在威胁,专家也建言,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监控,中国企业应加强专利布局,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警惕侵权风险。
不同模式应势而生
记者注意到,在以往的报道中,不少媒体将NPE统称为“专利流氓”,即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体发明人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专业公司或团体。但这样的解释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看来并不十分贴切:“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两者划上等号,并不是所有的NPE都叫做‘专利流氓’。”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现有的NPE运营模式来划分,我们尚不能简单地将其统称为‘专利流氓’,而是通过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经营模式来分辨它的角色定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NPE的角色定位具有双面性,一种是做专利运营,也就是纯粹地进行专利技术的交易、转让,他们扮演的就是中介的角色,主要盈利来源就是依靠收取中介费用;另一种就是目前备受质疑的专利投机,同样是进行专利收购,但他们往往以提起侵权诉讼、获取赔偿金为主要手段,或进行诉讼威胁,从目标对象那里获取授权许可费用或者巨额赔偿费用。”
据了解,一些专利投机型NPE会把目标锁定在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身上,通常会从研究机构和个人以及破产企业处低价收购专利,进行专利储备并伺机寻找猎物。当有关企业使用这些专利后,他们就会有针对性地对其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和巨额索赔。那些本身就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为了规避诉讼费用,最终只能选择被动妥协。
随着专利投机型NPE的不断增多,不少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都如临大敌。也是因为此,另外一种称之为防御型的NPE也应势而生。例如,专利收购组织AST(Allied Security Trust)联盟等。和传统的攻击型NPE不同的是,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其成员应对可能带来的专利辩护以及诉讼高成本和高风险。通过并购从外部获取专利,并建立相应的专利资源库,当其成员受到专利威胁的时候,利用其专利资源,帮助成员进行反诉,减小或者消除威胁。
功过是非争议不断
成立于2000年的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凭借强大的资源在NPE群体中迅速崛起,业务遍布全球,并于2008年进入中国市场。尽管高智公司创始人内森·梅尔沃德(Nathan Myhrvold)在多个场合宣称:“高智公司并非‘专利流氓’,只是希望为发明者建立一个类似风险投资与创业公司关系的资本市场”,但这样的表态仍然难以平息公众对NPE的议论和指责的声音。
针对NPE的商业模式,在业内人士中也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支持者认为,NPE的介入,激活了专利技术交易市场的内在潜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应用多元化的发展,对于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交易有着巨大而深远的意义。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专利运营理应是一件有利于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模式,但专利投机可以说是专利运营概念下的一个不良变种。原因是,一批投机型NPE,由于其背景复杂,发展动机不纯,依靠雄厚的资金和专利资源,通过大量的专利收购,以近乎卑劣的手段,向目标群体发起专利诉讼,从而获得巨额回报,长此以往,将会扰乱现有的市场秩序,为当下的全球专利交易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带来一系列不可预知的隐患。
作为NPE群体中的一员,面对外界的指责和批评,新加坡宇东集团执行副总裁郭伟玲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流露出些许无奈,但同时对质疑的声音她也表示理解。她说:“一直以来,我们依靠自身的优势在半导体、电子材料等领域进行专利收购和运营,至今完成的专利交易在200件案例左右,提高了行业的专利运用能力,加速了专利技术的流动。”郭伟玲认为,不同公司的运营模式和最终目的是不一样的,外界的抵制和指责显得有些过于盲目和偏激,公众对NPE真正认识和接受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国内企业如何应对
尽管对于NPE的争论还在持续,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随着一些大型NPE跨国公司将触角伸向国内,伴着“狼来了”的惊呼,面对着虎视眈眈的NPE,中国公司是否做好了准备?
有统计数据显示,在1990年至2010年20年间,NPE让发明者遭受了至少5000亿美元的损失。最近10年来,与NPE有关的诉讼案数量节节攀升,10年间增长了8倍,特别是2011年比2010年翻了接近一番。而卷入其中的公司数量更是突飞猛进,由2001年的500多家增长到2011年的4000多家。
事实上,针对NPE可能带来的威胁,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手段加以防范。以韩国为例,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韩国成立了创意资本公司,由政府和民间企业注资,通过购买专利和创意,以提高其附加价值,之后再租借或出售给有需求的企业,从而来获取收益的资本。日本的做法则是,政府采取相应限制措施,要求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不得向相关NPE出售技术和创意,与此同时,由民间和官方共同出资,成立产业创新机构,以保证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由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技术交易所等4家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国内首家知识产权商用化公司——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知公司),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北知公司是一家以政府为主导的知识产权商业化公司,它的成立是国内公司“试水”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的一次大胆尝试,让国内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
有关专家表示,针对“双面”NPE,国内企业应加强专利布局,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警惕侵权风险;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监控,推动专利运营健康良性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则要加大专利预警等高端服务,完善服务手段,增强服务能力,帮助企业从容应对NPE的潜在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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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E:在专利领域里,NPE一般是指非专利实施主体(Non-Practicing Entity) ,泛指拥有大量专利却不利用专利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公司,业内对其比较中性的称呼为“专利营销公司”、“专利许可公司”、“专利经营公司”等。
专利流氓:多数业内专家认为,专利流氓是特指那些专门通过在大量收购专利后积极发动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NPE。这些公司或团体的存在也是合法的,但是由于其行为可能会对社会正常生产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已出台相关措施制约其行为。(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