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北京11月5日讯(记者 梁霄)十七大以来双打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与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推动是分不开的,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始终把保护知识产权摆在突出位置。高检院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涉嫌侵权和假冒伪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最高检侦查监督厅保护知识产权处处长张建忠作客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在线访谈栏目就检察机关打击侵权假冒职务犯罪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强化立案监督成效 提高收集调取证据效率
张建忠汇报了十七大以来检察机关参与双打活动的大体情况,从2007年10月至今,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一共是批捕22748件,41484人,提起公诉是26983件,50380人。
张建忠谈到全国检察机关的成果可以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检察机关办案数量和效率有明显提升。仅今年1月到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959件,12782人,同比分别上升44%,和46%。提起公诉10693件,18696人,同比分别上升168%和150%。并对146件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第二,检察机关强化侵权假冒领域的立案监督工作。今年的1月到9月,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是159件,同比上升6.2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是156件,同比上升5.5倍。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53件,同比上升7.1倍,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4件。
第三,检察机关有效行使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仅今年的1到9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的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23人。在因涉嫌徇私舞弊的案件和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这两个罪名,逮捕103人,提起公诉227人。
第四,最高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在2007年以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规定,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侵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首次明确了收集调取证据的效率问题,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等数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