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的David Makman在仔细思考一个问题,即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Nippon Steel Corporation)在一起诉韩国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的案件中索赔一千亿日元的决定对于日本公司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的方式说明了什么。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日本公司不断地在亚洲扩展业务,而其国内经济却没有任何增长。尽管日元最近在贬值,但仍然相对强劲,利润逐渐减缩。在这个大背景下,日本公司遇到了一个问题:日本公司在亚洲开展业务,想要能够维持高利润以补偿他们高昂且具有风险的研发成本。但是当他们试图利用将其生产制造业务转移到亚洲某些地方而带来的低成本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促进了技术向海外的转移和为他们的竞争对手提供培训。事实上,他们为了换取短暂的利润增长而以制造强大的长期的竞争对手为代价。 几十年来,日本依靠技术转让费和合资企业的业务来从他们的技术优势中获利。另外,由于专利保护在亚洲和日本相对薄弱,日本公司非常依赖在国内外的商业秘密保护以保护其知识产权。依靠商业秘密保护存在两个主要的长期问题。首先,一旦商业秘密泄露,竞争者知道了商业秘密,就再也没有办法将其恢复为秘密了。其次,企业需要依靠合同法来寻求保护。然而在亚洲,合同法有时不那么严谨,并且单纯地依靠合同法来保护无形产权是有困难的。人们不禁会想,日本公司如果想要利用技术力量和技术领导地位来获利的话,就需要采取一些不同的措施。 相比之下,很多韩国公司选择了依靠专利法和专利诉讼来保护他们的竞争优势。实际上,韩国公司一直想要在全球进行专利诉讼,包括在美国、欧洲、韩国甚至日本。这些公司拥有强大的专利组合并且如果可能的话,会坚持收取专利费。这种体制似乎对韩国公司很奏效。韩国公司似乎很强大,并且变得越来越强大。 在这种情况下,近期涉及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和其合作伙伴韩国浦项制铁公司(POSCO)的法律纠纷变得非常有趣。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在日本提起商业秘密盗用诉讼,索要一千亿日元的损害赔偿。据称尽管日本公司在文化上对法律诉讼很反感,并且韩国浦项制铁公司还是其商业合作伙伴,但是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最终还是选择了提起法律诉讼。更重要的是,声称的损害是前所未闻的。笔者想不出在日本有获得一亿美元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先例。因此,在法院把律师费奖励给诉讼胜利者和根据索要的损害赔偿的金额收取各种诉讼费的国度里,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想要索要十亿多美元的决定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立即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他们为什么要提起诉讼?他们想从诉讼中得到什么?他们是否真的以为他们可以从日本法院获得这方面的救济?只有时间能够给出答案。迄今为止,人们说不出几个日本知识产权所有者以法律诉讼为手段成功获得知识产权利益的例子。事实上,索尼公司解决了与韩国LG电子公司的世界级专利大战。另外,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高调提起专利诉讼的日本Funai公司后来被其律师公司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告上法庭,原因是Funai公司未支付诉讼费用。(显然地,尽管某一公司赢得了侵权诉讼,被告之后仍可以成功的围绕该专利进行设计。)事实上,对于日本公司而言,最成功的策略便是将他们的专利卖给美国非执业实体。(这种策略似乎变得越来越流行。) 在这一点上,我们只能猜测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的动机和目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高调的法律争端将得到解决,我们将能够看清这个重要的日本公司的21世纪知识产权战略。 (编译自steelguru.com)
对新日铁纠纷和日本知识产权策略的分析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