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季度打击侵权假冒的重点工作是,继续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刑事司法打击,加快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肃查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工商总局负责)。以保障房建材为重点领域,以钢材、水泥等10类产品为重点产品,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工程建设中使用伪劣建材违法行为,针对重点区域开展整治。以制动器衬片、风挡玻璃等5类产品为重点,开展汽车配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以及在维修中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质检总局牵头)。集中开展印刷企业源头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严肃查处针对网络文学、音频、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强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新闻出版总署牵头)。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林业局负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以流通、生产、研发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做好重点展会与大型专业市场的执法维权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部署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杂中药材和在专业市场内出售国家规定限制销售的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及其制剂等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加强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保护,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行为(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别负责)。部署开展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美白、祛斑等化妆品重金属含量超标和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依法加大打击侵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继续抓好一季度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按照一季度安排分别负责)。
二、重拳打击违法犯罪
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酒类、消防器材等以及网上售假犯罪为重点,深挖线索,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产供销犯罪产业链条实施全程打击,铲除制假售假犯罪窝点,依法严惩不法分子(公安部负责)。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依法从快审理侵权假冒犯罪案件,震慑犯罪分子(高检院、高法院分别负责)。
三、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法制办牵头)。研究制订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农业部负责)。制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负责)。
(二)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制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地方逐级建立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牵头)。
(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制订加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衔接机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研究制订中央和地方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及技术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检院牵头)。完善海关和公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机制(海关总署负责)。加快研究制订关于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总局负责)。
(四)加强诚信体系机制建设。研究制订企业诚信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方案和相关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牵头)。开展全国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商务部牵头)。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启动建设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督促企业落实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各执法部门分别负责)。落实海关企业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加快海关信用体制建设(海关总署负责)。研究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方法及配套标准(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制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报道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新闻办负责)。建立部门信息报送机制,利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站,宣传政策法规、反映工作、普及知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击侵权假冒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措施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表扬先进企业;举办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部、各执法部门负责)。6月下旬,组织对软件正版化阶段性成效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总署、中央宣传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前后,曝光典型刑事案件,震慑犯罪,警示社会(公安部负责)。加强对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信息受理处置的跟踪抽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各执法部门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