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发布《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该计划共分8个部分,分别是——
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工商部门的任务是:完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放开审查类别,逐步实现全类审查,提高审查结果一致性,提升商标审查质量。
运用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商标法》修订工作。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以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等“傍名牌”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国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力争在全国31个省会(直辖市、首府)城市的大型百货商场全面推广,倡导市场主办方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
发展优势领域知识产权。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地理标志部际协调机制,推动地理标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理标志注册联合认定和保护办法出台。大力推广“公司+地理标志商标+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继续完善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商标富农工作机制。
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促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地方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制定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启动地方战略实施试评估工作,适时出台《关于开展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有关部门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机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加快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工商部门的任务是: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高层交往、双边和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