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与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签署了信息和技术交流协议,用以促进两国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执法。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在发布的声明中阐明,该协议是两国间的一种“相互合作机制”,能让两国在信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最佳实践、能力建设、专利和商标审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进行交流。 协议将为律师、起诉者、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举行培训班和研讨会铺平道路。 在菲律宾,由于法律过程过于繁琐,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最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早已起草了知识产权案例特别规则,旨在快速审理这些案例。这些规则自起草至今已有两年,但还未被最高法院批准。同理,IPOPHL-USPTO协议旨在促进标杆活动的举行,促进商标和专利审查员分享质量保证、审查程序以及审查指南方面的最佳实践。 协议还将准予两局互相获取专利信息,使两国,尤其是两国的大学和政府研究中心,进行知识共享和技术转让。 协议还延伸到教育部分,将教育中小企业如何保护和执行他们的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和版权等智力资产。 除美国专利商标局外,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还与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体建立了双边协议。 这些协议帮助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使其工作现代化和自动化,从而缩短和简化了商标、外观设计和专利的注册过程。 双边协议也为当地大学的研究员和科学家提供了更多获取知识和科学信息的机会。(编译自business.inquir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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