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有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贯彻执行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版权局和国家林业局等十部委共同编制并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回顾“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成绩基础上,分析了知识产权工作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思路和整体部署。
《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环境显著优化,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稳步发展。
《规划》坚持把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基础,坚持把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作为关键环节,坚持把统筹兼顾、共享发展作为基本方法。《规划》明确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深化和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等“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7项重点任务。《规划》提出了10项重大工程包括: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能力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审查及登记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知识产权惠农,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保护与价值开发促进。《规划》还兼顾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差异,通过设置“专项工作”一章,突出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工作,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规划》的发布将进一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力支撑全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大幅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国际影响力。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和配套政策,大力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据悉,为推进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做好专利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发布了《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知识产权报 记者 肖潇 通讯员 刘增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