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9日披露,自2010年11月起,福建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亮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至2011年3月,共破案292起,捣毁生产窝点158个,捣毁批发、销售犯罪团伙4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67名、涉案金额2.8亿元人民币。
假烟、假酒是公安部门打击的重点。近日,漳州市公安机关针对假烟犯罪突出的特点,重拳出击,破获案件114起,摧毁生产假烟窝点49个,批发、销售犯罪团伙7个,查获假冒香烟10347件,烟丝4600袋,制假机器设备11台,案值5081万元;厦门市公安机关多警种多部门联动,破获一批案值高、影响大的案件,捣毁生产窝点14个,查处涉案金额6800万元;缴获假冒“金门高粱”、“八八坑道”、“贵州茅台”1000余箱,假烟105677条。
与此同时,福建公安部门还通过加强区域间的警务合作破获一批案件。2010年11月,闽、鲁、豫三省警方联合行动,成功捣毁山东菏泽、河南郑州的3个制假售假窝点,共查获假冒“安儿乐”纸尿裤成品5765件,商标标识近100万件,捣毁制假生产线5条。
此外,“亮剑”专项行动还主要打击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8种犯罪活动。
福建警方表示,当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区域化、产业化、国际化犯罪活动依然突出,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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