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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第一巡回审理庭(广东)开展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巡回审理工作并首次试点在当地作出审查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设计申诉二处联合医药申诉一处合议组在粤期间,对请求人和专利权人都在广东的当事人,针对专利无效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在庭审后在广东当地作出了审查决定,极大地缩短了专利无效案件的审查周期。这是继2016年率先在广东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远程审理工作之后的又一次新的尝试,也是全国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巡回审理并在当地作出审查决定的第一案。
据了解,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巡回审理并在当地作出审查决定这种审查方式,是落实协议中探索复审、无效宣告案件受理、审查工作新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这种审查方式的特点是在巡回审理专利无效案件的基础上,远程登录专利审查系统,快速作出审查决定,这是贯彻行政便民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新方式,是对复审无效审查工作效率的新提升,也是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审理衔接的新推进。
此项工作在广东的开展,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广东知识产权工作的大力支持,是广东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将使广东的当事人办事更加方便、大幅降低成本,使广东专利保护渠道更加畅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率大幅提升。(岳之轩)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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