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立法与监管并举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如果您对立法与监管并举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感兴趣,请往下看。
商场如战场,互联网行业更是如此。“3B大战”之后,百度与360公司再度交火。1月28日,360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百度公司在升级一款名为“凤巢”的推广管理平台时要求360浏览器用户更换其他浏览器的做法,实际是在安装“偷拍插件”。百度公司随即回应,声称这只是内部系统的安全策略升级,旨在保护百度代理商和商业客户的资金安全,不会对普通用户使用百度产品和服务造成影响。这场被认为是百度与360公司之间“3B大战”升级版的口水战,再次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近一段时间,让360公司头疼的事一桩接一桩。就在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前4天,360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分局共同约谈,两部门以利用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予以360公司行政告诫。而1个月前,国家版权局首次就“3B大战”表态,指出360综合搜索提供百度网页快照不适用“避风港原则”,认定其未经百度公司授权随意抓取百度拥有版权的作品属侵权行为。
接二连三的新闻事件引起法律界和互联网界的关注。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企业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不乏有很多抄袭、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类型案件,涉及到不少知名互联网企业。要避免不正当竞争,促进行业健康良性发展,除行业加强自律外,有关部门也应加强措施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3B大战”再度升级
1月26日,百度公司对其“凤巢”内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用户在登录管理系统时,系统会推荐用户使用IE、火狐、谷歌、百度等浏览器进行访问,而360浏览器不仅不在推荐之列,且在安装百度安全控件后,使用360浏览器的用户无法登录该系统。
对此,360公司表示不满。在1月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360公司直指百度“凤巢”登录平台推出的安全控件实为“偷拍插件”,该插件不仅采集用户系统信息,针对360浏览器进行不兼容提示,还对用户电脑屏幕进行截图,上载图片到百度服务器。“目前该插件只针对二、三线城市的百度‘凤巢’推广管理平台用户。此前只有木马和间谍软件才会未经用户同意,偷拍屏幕截图,大众商业软件中百度‘偷拍插件’为全球首例,360安全中心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证。”360安全浏览器高级总监陶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此,百度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凤巢”客户管理系统是百度与代理商和客户进行业务协同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并非面向普通用户。此次安全升级只是针对“凤巢”客户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不会对普通用户使用百度的产品和服务产生任何影响。在百度公司公关部的这位负责人看来,360公司将系统的正常升级认作是“偷拍插件”,实为歪曲理解,360公司的做法是试图转移媒体对工商部门告诫360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等系列危机事件的关注。
360公司与百度的此番冲突,引起业界广泛关注。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常年关注互联网行业发展,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技术或者商业利益原因而不兼容的情况业内很常见,一般比较难以认定违法,通常要看不兼容的原因和初衷。“比如百度表态禁用360浏览器是为了保护企业商业信息,是不是意味着使用360浏览器就容易导致商业信息被泄漏或者窃取?所以这一事件的关键是要看百度的这种说法是否属实。据我了解,这跟‘3Q大战’时的必须二选一不同,该系统只针对百度的代理商、推广客户,而非普通用户,这是由于这些客户的账户内资金数额较高,信息安全保护等级要求更高。”赵占领表示。
360违规行为遭工商告诫
如果说,360公司与百度公司的此次交手,是企业间的市场行为,那么,从国家版权局介入“3B大战”,到工商部门提出要规制部分知名网络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则是相关主管部门已注意到行业发展面临诸多难题,正在逐步规范行业竞争。
去年12月28日,在国家版权局召开的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360综合搜索提供百度网页快照不适用“避风港原则”,认定其未经百度公司授权随意抓取百度拥有版权的作品属侵权行为。该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规范网络版权秩序,最终是为了促进作品有秩序地广泛传播,建议双方加强合作。
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系统网监工作会上提出的规制部分知名网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约见了360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其利用360安全卫士在浏览器领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均向本报记者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但并未透露360公司哪些行为涉及不正当竞争和行政告诫的具体内容。尽管如此,消息的传出仍引发法律界和互联网界的关注。截至1月30日,该微博转发数量超过1.2万余条,微博评论中不乏有支持工商部门做法的声音。
对于北京市工商局的行政告诫,360公司在给本报记者发来的邮件中表示,360安全产品遵循用户利益至上,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产品符合国际惯例,公司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胡钢律师一直关注事情进展。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领域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困扰整个互联网产业多年,涉及多个知名互联网企业。虽然目前工商部门公布的信息比较简要,但相信,随着事情的进展,将会有更加详实的信息披露。“对涉及互联网企业的违法行为给予更加严厉的打击和规范,为规范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给予了更加健康、积极、正向的引导,也使广大网民能够安心。”胡钢表示。
胡钢的观点,得到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的认同。在于国富看来,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直接侵害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更会侵犯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目前,我国在立法上不仅允许受损同业竞争者起诉解决,也授权市场主管机关进行行政调查和处理。”于国富表示。
此外,胡钢和赵占领更是对工商部门的此次行动表示了肯定。“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繁多,且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此前主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存在两大不足:程序繁琐、耗时漫长,不能及时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数额非常低,起不到惩罚和震慑作用。此次应属工商部门首次通过行政告诫方式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释放了加大互联网竞争执法力度的信号。”赵占领表示。在胡钢看来,这一举措彰显出工商部门勇于突破此类案件复杂性、高技术性等难点,依法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促进网络环境的净化、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均有积极意义。
专家呼吁加强市场规范
纠纷数量攀升,案件类型趋向复杂化,在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促进行业理性、健康、有序发展,不让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
“近几年,互联网竞争状况的确不容乐观,连续发生‘3Q大战’、‘3B大战’等引起社会轰动效应的事件,各种类型的纠纷案件不断出现。所以,企业应当首先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而对于多次挑起纠纷,进行恶性竞争的互联网企业,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训诫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德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赵占领还建议,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时把互联网领域的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纳入规制范围。其次,是政府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及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记者姜旭)
(编辑:刘珊)
好了,关于“互联网”立法与监管并举规范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