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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词、赋到戏剧、小说以及民间神话传说等等,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表现形式多样,积累丰厚,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令人瞩目的瑰宝。对于这一宝库的开发与保护,备受各界关注。
近日,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琵雅国际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庭提交提案,称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集中代表,应加强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著作权的保护与推广,建议成立中国古典名著保护的专有部门,探索建立古典名著的公益授权、社会考评、非商业追责体系,同时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范使用标准,并建立推广鼓励机制等。
这一提案受到业界关注。那么,对于我国的经典名著这一传统文化瑰宝,应如何进行保护?如何规范开发?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能否受到保护
安庭认为,目前国内对古典文学名著的著作权保护尚缺乏顶层设计,同时,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只是概括地规定,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来具体管理、追责,怎样管理、追责。如今,受商业利益驱使,在无需付费且不用担责的情况下,博大精深的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改编情况令人担忧;而在文化“走出去”过程中,如何规范相应著作权的使用标准,遇到问题由谁代表国家维权等问题,也有待解决。
著作权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二者的著作权保护期是不同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梁飞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说来,自然人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作品或者法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发表权保护期自创作完成后50年,财产权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50年,如果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所以,古典文学名著的著作权保护就涉及到著作权保护期的问题。简单说来,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但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却是有期限的。”梁飞表示,不仅是我国,世界上其他国家对著作权的保护大致相同,只是保护期限的长短有所差异。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阮开欣则表示,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古典文学名著的专门保护机制。古典文学名著作为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只有其精神权利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即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应受到侵犯。由于古典文学名著的作者及其继承人早已不在人世,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保护古典文学名著精神权利的职责,特别是防止歪曲、篡改古典文学名著的行为。他同时表示,在国外,也没有对于古典文学名著予以特别的权利保护,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更是没有保护精神的传统。
如何规范使用
虽然古典文学名著已进入公有领域,但对于作品的使用,仍应受到相应的规范。
古典名著是传统经典文化,也是当今文艺创作的宝贵财富。基于古典名著的改编层出不穷,从未间断,这其中既有精品,比如1984版电视剧《西游记》就被广泛传播,也有戏说经典、歪改名著的情况。安庭也提出,对于古典文学名著改编,特别是对于文化“走出去”,应规范相应的使用标准,明确主管部门。
“作品一旦进入公有领域,对其进行大量的传播和演绎利用通常符合法律规定,这属于公众的权利,也有利于作品的传播。但是,作品的精神权利不能因此受到侵犯,歪曲篡改作品的行为是对于社会公序良俗的损害。”阮开欣表示,由于四大名著等古典名著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和深厚的历史渊源,对于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对于古典文学名著的完整权应当予以更高标准的保护。
尽管古典名著的财产权如改编权已经过了保护期,但滥编、滥改、滥用古典名著,就可能逾越了合法使用的边界,可能构成了对古典名著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因为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是不受限制的。“对于这类情况,古典名著的后人可以拿起著作权法这一武器,对歪曲、戏说古典名著的不良现象说‘不’。如果古典名著的作者无法查明或者作者的后人无法确认,其著作权的管理由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实施。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考虑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性质和优势,可以根据作品类别的不同,指定由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代为管理。”梁飞表示。
此外,梁飞还特别指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除了人们熟知的作品,还包括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内不特定成员集体创作和世代传承,并体现其传统观念和文化价值的文学艺术的表达,为中华优秀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精神层面,也体现在其经济价值层面。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多存在边远地区,比如赫哲族的船歌、苗族的蜡染刺绣、壮族的山歌等等,建立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机制,将有助于民间文艺作品二次创作,推进文创研发,通过商业化表演带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梁飞提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还需完善,应尽快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出台,促进这类作品的传承与保护,推动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向产业化趋势转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外也能因此对境外资本无偿使用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主张权利。
我国古典文学名著资源丰厚,对这一国之瑰宝进行合理保护、规范使用、充分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本报记者窦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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