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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近日出台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林业自主创新,加快林业核心技术产业化,建立健全林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林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林业知识产权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创造和运用能力持续增强,对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初步显现,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和测试手段基本完备。林业专利拥有量年递增10%,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达1000件,授权品种达600件;建立100家林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实施50项重大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形成20个优良植物新品种、10个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示范基地,组建10个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联盟。到2020年,林业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质量显著提高,运用效果明显增强,政策法规基本完善,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林业知识产权对现代林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林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意见明确林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构建林业知识产权创造体系,促进林业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加大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健全林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各项支持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加快构建林业知识产权创造体系,要确立企业在林业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提升林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林业科技计划管理、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各个环节,研究探索公共财政资助开发的林业科技成果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支持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林业科技创新基地;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激励机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大力促进林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要促进林业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推进林业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支持组建产业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扶持专利转化与推广运用项目;实施林业知识产权品牌战略,推进林业企业品牌建设,完善林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促进林业植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建立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对具有重大社会公益推广价值的新品种给予政府补贴;加强林业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构建合理的林业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加大以林业植物新品种为重点的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健全林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调处理机制,加强边境保护;强化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条件能力建设;建立林业知识产权维权机制,鼓励建立林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林业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建立健全林业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要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建立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建立林业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建立重点领域林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立重点出口的林产品知识产权预警指标体系,引导林业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培育发展林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完善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制度。强化林业知识产权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解决林业知识产权资金投入;积极推动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加强林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扎实开展林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林业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快林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大林业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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