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3期)。
公告显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该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调味品4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2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一、总体情况
糕点120批次,全部合格;罐头9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3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调味品7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龙翠果果商贸中心经营的油桃,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山东乐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北京美达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顺达腾起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2批次辣椒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立可立餐饮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鱼(海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北京志广富庶农产品有限公司丰台第十三分店在美 团(手机APP)菜森(志广果蔬草桥店)销售的苹果、香梨,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马连道店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鸿洋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北京恒昌荣顺商贸中心在美 团(手机APP)A+生鲜(尚书苑菜篮子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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