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8月11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该局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北京市丰台区等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指导城市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通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有关城市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优化完善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自批复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备案。要将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需具备“城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工作保障条件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城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较强”等条件。(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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