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2期)。
通告称,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25类共306批次样品。其中,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17类食品共263批次样品;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8类食品共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93批次,不合格13批次。
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31批次、肉制品74批次、乳制品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1批次、糕点18批次、酒类7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饮料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调味品6批次。
不合格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2批次、饮料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2批次、水产品3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和金属污染物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新丰县伟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婆鸡、仁化县周田镇新艺华饼店生产的白糖饼(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桫椤谷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乐昌市峰之源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文洞红茶,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浈江区启明市场吴胜娥销售的生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浈江区刘华明水产店档销售的泥鳅、浈江区刘桂英水产档销售的红罗非鱼(淡水鱼)、浈江区启明市场徐菊华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生物毒素问题
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问题
1.南雄市雄州街道利馨食品厂生产的香芋面包,酸价(以脂肪计)(KOH)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翁源县翁城镇老钟家地窖酒坊生产的米香型白酒52°,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食品添加剂问题
乐昌市王氏米酒店生产的51度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金属污染物问题
浈江区吴利芬青菜档销售的生姜,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