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6日,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7号(总第66号)。
据通告,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糕点、饮料、糖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食品5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荔浦市果味水果店抽检的猕猴桃,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氯吡脲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平乐县心心水果店抽检的橙子,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桂林市阳光中学抽检的萝卜,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7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阳朔县阳朔镇将军路52号潘中文处抽检的蜜香橙,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克百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