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认真研究谋划,按照“1+1+1”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该类案件。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这是该院成功化解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5月23日,厦门某科技公司到桥东区法院起诉张家口某网络科技公司,称该公司在未经原告厦门某科技公司和原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即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违法转载并向公众传播案涉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厦门某科技公司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合法权益,厦门某科技公司要求张家口某网络科技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法官王凯隆接手该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诉求后,考虑到原告在厦门,被告在离市区较远的县城,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一开始原告不同意调解,法官积极向当事人阐释诉前调解的优势,为当事人分析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是最便捷、最高效的选择。经过法官客观详细地介绍,原告最终选择了诉前调解。
5月30日,法官第六次通过电话及微信的线上调解方式与原、被告沟通后,使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全程参与调解。调解中法官就侵权行为构成、法律后果等方面向原、被告双方充分释明。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知识产权侵权相关法律法规,说理释法;另一方面积极同原告沟通,希望其就调解金额做些让步,以达到尽快解决纠纷的目的。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和解内容。双方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后,原告及时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本案得以圆满调解。(通讯员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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