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协会(INTA)在一份新闻稿中宣布其已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大上诉委员会(GBoA)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简报,涉及Matthias Zirnsack诉EUIPO一案中“COVIDIOT”一词与小丑帽相结合的图形商标(如下图所示)的可注册性问题。
EUIPO审查员指出,“COVIDIOT”一词指的是(i)忽视新冠肺炎(COVID-19)病毒危险有关信息的人;(ii)未能采取政府规定的预防措施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感染的人;或(iii)大量储存家庭用品,以致他人无法获得这些物品的人。基于这些调查结果,审查员驳回了该商标申请,理由是其涉嫌违反公认的道德原则,因此属于《欧盟商标条例》(EUTMR)第7条第(1)款f项规定的绝对驳回理由。
在申请人提出申诉后,鉴于对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法律问题的决定不同,上诉委员会将案件提交GBoA,要求其澄清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言论自由原则应被视为EUTMR第7条第(1)款f项规定的驳回理由评估的一部分。
INTA在其法庭之友简报中强调,法律术语“道德原则”(以及类似的“公共政策”驳回理由)的内在模糊性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并指出依靠言论自由原则不能解决上述问题。INTA建议采用三步测试法:(1)验证公众对商标内容的看法;(2)询问大多数公众是否会认为该内容违反公认的道德原则;(3)如果必要,在禁止注册违反公认道德原则的商标时在言论自由权和公众利益之间建立平衡。INTA在简报中称,就本案而言,没有迹象表明大多数相关公众存在负面看法。(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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