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第12期)。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贵池路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贵池路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合肥市蜀山区凌之鲜水果店销售的A级-伦晚脐橙,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蜀山区凌之鲜水果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将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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