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一方面授予了支持政府电子市场(Govte Market)的永久禁令,另一方面指出,该图形商标的使用仅限于“合理必要”以及“名义上(nominal)”的情形。
近日,德里高等法院的法官普拉蒂巴·辛格(Pratibha M.Singh)对政府电子市场提起的诉讼作出裁决。政府电子市场是一个国家公共采购门户网站以及端到端的在线市场。印度中央和州政府部委/部门、印度中央公共部门(CPSU)和州公共部门(SPSU)都通过该市场进行商品和服务的采购。
进行商品和服务采购的私人行为者正在注册属于政府的“GeM”标志。有的将其作为域名使用。有的将“GeM”用于常用网站的URL扩展名,还有的甚至提供有关服务,允许企业在“GeM”门户网站上进行注册。
法院指出,可以断言,被告在向广大公众声称其与原告存在关联,从而歪曲了原告的身份,并且对其品牌资产和商誉产生了不利影响。
法院称,此案中的被告包括个人、身份无从知晓的行为者、企业和利益相关方。
法院称,“GeM”是政府用于采购活动的门户网站的名称,个人要获得授权才能使用该标志或图形,以表示自己与原告有关联、或隶属于原告或由原告赞助。
关于被告提供服务并帮助第三方企业建立GeM账号,法院认为提供此类服务不违反法律,但显示与原告有关联、存在赞助关系或联系将违反法律。
法院进一步指出,将系争商标作为URL使用是为了给人留下这一印象:被告——个人/实体与原告的GeM门户网站存在关联。因此,被告不能使用域名“gemgov.in”或在在现有域名中使用URL拓展名。
如果希望出于纯粹的信息目的或为了描述原告的服务/门户网站而使用“GeM”,个人/实体有权这么做并且不会造成任何虚假陈述,因为这符合《1999年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编译自www.latestlaws.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