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小满时节刚过,刘德华与奥迪汽车品牌合作的宣传短片《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引发关注。一位名叫“北大满哥”的网络博主发布短视频指出该广告文案照搬自己的内容。
22日上午,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布了致歉声明。随后,该广告创意代理方上思广告公司(M&C SAATCHI)也发布声明称,诚恳向原作者道歉,并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弥补对原作者的损失。5月22日下午,刘德华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称,“对原创我是百分百的尊重,今次事件,对于广告团队在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满哥造成的困扰,我个人深感遗憾。”
当日下午,“北大满哥”向澎湃新闻表示,因事发突然,目前感到很困扰、思绪较乱。
在该事件中,奥迪、广告公司及刘德华三方对于“北大满哥”应承担哪些责任?22日,有律师分析认为,奥迪公司作为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是侵权广告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承担抄袭的全部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奥迪宣传短片在删除前点赞量已达500万,且视频性质为商业广告,因此侵权方或将承受巨额赔偿,但不排除最后双方和解。
奥迪公司为侵权第一责任人,刘德华及团队应做好事先体验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奥迪发布的《声明》中提及,“该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提报并执行,本着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我们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在事实正式澄清之前,奥迪各官方渠道将全面下架该视频。”
对于奥迪的《声明》,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指出,刘德华拍摄的相关短视频,是奥迪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品牌和产品所发布的一个商业广告,现在短视频文案涉及侵权,根据《广告法》规定,以下主体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首先,奥迪公司作为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奥迪是侵权广告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应该承担的是抄袭的全部法律责任,远不止监管和审核这么简单。
其次,游云庭指出,作为侵权广告的制作公司M&C Saatchi 上思广告,奥迪称其提供了广告的方案并执行,M&C Saatchi上思广告法律上属于广告经营者,应当就侵权行为向 “北大满哥”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此外,他们还应当就提供侵权广告文案向委托方奥迪公司负违约责任。
另外,游云庭认为,刘德华及其团队作为广告代言人应做到事前体验产品、对代言的产品和企业进行调查、审查广告文案、发现问题后及时履行补救义务等合规程序。根据《民法典》、《著作权法》和《广告法》的规定,除非案件中的抄袭文案是代言人创作的,或者发现侵权后拒绝在自己的账户内删除侵权内容的。多数情况下,代言人无需对广告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承担责任。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补充认为,对于刘德华而言,虽然其出演了广告并在广告中演绎了相关内容,但除非有证据能证明广告文案是由刘德华创作或提供的,亦或明知广告存在侵权的情况而演出的,否则一般其不需要向原著作权人承担相应责任。当然,若刘德华先生因本次事件而导致名誉受损的,其可根据与奥迪方的代言合同或其实际损失向奥迪方追究相应责任。
奥迪广告片删除前点赞量已达500万,侵权方或将承受巨额赔偿
“北大满哥”在维权视频中表示,希望抄袭文案的相关方面“站出来做一个解释”,并未在维权视频中提及相关赔偿诉求。如果此事走上法庭,涉及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表示,对于赔偿的计算而言,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即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目前的《著作权法》将法定赔偿的上限修改为500万元人民币。刘德华此次与奥迪合作的宣传短片在删除前点赞量已达500万,且视频性质为商业广告,因此侵权方或将承受巨额赔偿。朱巍称:“这个视频的传播力度很大,再加上刘德华是名人,奥迪在中国的口碑又很好,这个文案加工得也不错,所以赔偿金额可能非常大,但是不排除最后双方和解。”
短视频、直播等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澎湃新闻注意到,另有网友指出,“北大满哥”的视频作品文案也并非全部原创,早在2017年就有网友“yoli尤琳”曾在社交媒体中发文写道,“二十四节气,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雪就有大雪,有小寒就有大寒。只有一个另外,那就是只有小满而没有大满。”
对此 “yoli尤琳”回复评论称,每个深入了解24节气的人都会有此发现,有关“凡是不能大满是老祖宗的智慧”,不算独创性思想。
对于“北大满哥”视频的原创性问题,5月22日,“北大满哥”视频作者未向澎湃新闻正面回应相关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陈绍玲教授分析指出,“北大满哥”视频中对于小满的台词与网友所写的台词表达意思一样,但具体问题的遣词造句不同,均为原创,各自享有版权。“就视频中的古诗词部分,第一句不是‘满哥’的原创,其他部分的确是他的原创,‘满哥’享有后面原创部分的版权。借用的部分自然不享有版权,但非借用部分的确享有版权。”陈绍玲教授称。
朱巍表示,短视频、直播等作品属于视听作品范围,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且短视频文案本身具有独创性,因此也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
对于目前网络上出现的一些同质化作品,朱巍认为,这些作品之所以不涉及版权问题,因为视频创作者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观点,他们将视频观点吸收,再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著作权法并不保护这样的创意,不保护观点的普及和传播。”
朱巍提醒广大视频创作者,根据著作权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作者一旦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可向相关平台发出通知删除的函件,要求平台将相关侵权视频予以下架。权利人有权通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吴琪 喻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