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西宁海关所属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海关向某公司作出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处以2.0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为西宁海关在青海省进出口环节首次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021年底,该公司向该海关申报一批手提包,经海关关员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9083个手提包涉嫌侵犯15个商标专用权。经联系确权,相关权利人确认上述产品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西宁曹家堡机场海关经过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出口的货物所使用的标识与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相同/近似,且事先未经相关权利人许可,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及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据西宁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郭庆斌说:“西宁海关一直秉持打击侵权与规范管理并重,有效保护与便利贸易兼顾的理念,坚持以‘龙腾’专项行动为抓手,在货运渠道持续加强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监管,针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查缉,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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