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及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共计106批次样品,合格10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二人塔酒业有限公司(萧山区新街街道元沙村763号)生产的1批次红高粱二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牛记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4幢)生产的1批次面疙瘩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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