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沈阳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受到表扬激励。
据了解,2021年,沈阳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18名,首次进入全国标杆城市,为东北地区唯一入围城市,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沈阳市知识产权局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全国副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截至2021年底,沈阳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25.9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72件。2021年6月,沈阳知识产权法庭正式获批,成为辽宁省唯一的知识产权专业法庭。
在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后,沈阳市先后启动3批20个项目申报工作。另外,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服务平台。制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扶持名录(2021版)》,覆盖3125家科技企业。2021年,沈阳市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7笔,质押金额12.1亿元。(记者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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