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1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酒类、豆制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9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发仓买店销售的鸡蛋(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绥化市华辰商贸有限公司京都分公司销售的全鳞鲤鱼(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9日),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绥化市青冈县万客源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裕光瓶白酒42%vol(生产日期:2018年10月24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齐齐哈尔市拜泉县金大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北京犇牛山庄酒业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鑫德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酿白酒42%vol(生产日期:2021年3月3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鑫德惠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松北区沈老头包子铺张宗伟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餐盘(抽样日期均为2021年11月18日),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呼兰区韩朝狗肉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碟(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通河县恩尼韩式料理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哈尔滨市道里区玉侠板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