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信安监局获悉,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公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的通告》,包头稀土高新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推荐名单,成为自治区首批唯一一家入选的园区。据悉,稀土高新区成功创建试点园区并入选,将继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对促进包头乃至周边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稀土高新区成立了由科技、食药工商、财政等多部门组成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规定》,同时制定了《包头稀土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对该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奖励资助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为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多年来,稀土高新区持续开展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健康发展,通过开展专利扫零工程、企业专利实力评价、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运营,搭建一站式服务联盟、开展知识产权经理人培育工程等措施培育高价值专利,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截至2021年底,稀土高新区有效专利3739件,其中发明专利463件,实用新型专利3176件,外观设计专利100件;通过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际专利为78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9.5件。(记者张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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